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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1例捐献7次重生——我院OPO成功实施首例全部大器官及角膜捐献

发布时间:2025-03-18   文章来源:器官捐献科    作者:张永鹏   责任编辑:刘会婷   (点击:)

3月16日,我院器官捐献科(OPO)在蒲城县医院成功实施首例全部大器官及角膜捐献。在协调员见证下,一名33岁脑死亡患者成功捐献其心脏、肺脏、肝脏、双肾、胰腺及角膜,大爱捐献为5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带来新生希望,同时将为2名角膜盲患者带去光明。

红十字会与OPO工作人员向捐献者默哀

此次捐献的高效实施,得益于OPO学科化建设的深度推进,是我院多学科、多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是我院捐献维护、评估、获取与移植技术的集中体现,是我院医疗技术、行政管理、凝聚能力等综合实力的全方位展示,是器官捐献区域协同救治标准化流程的实效性的一次生动体现。

捐献器官快速送到移植医院进行器官移植

在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后,西安交大一附院OPO团队提前介入评估,联合基层相关科室建立“黄金24小时”紧急响应机制,与我院肾移植、肝移植、心血管外科、胸外科以及麻醉手术部、医务部、输血科、车队等相关科室紧密配合,确保供体功能维护、伦理审查、器官获取与保存、器官移植及家属心理支持等环节衔接顺畅。

作为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西安交大一附院器官捐献科(OPO)近年来通过"卫健委-红会-OPO-基层医院"联动模式,持续推动陕西省器官捐献率稳步提升。自2012年开展首例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器官捐献1940例,捐献大器官5679个,挽救了数千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器官捐献科(OPO)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已开展10余场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基层宣讲会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会议,累计受众5000余人。为建立同基层医疗单位联系的长效工作机制,已在全省建立50余个基层“人体器官捐献服务工作站。

未来,器官捐献科(OPO)将坚守初心使命,深化落实技术下沉、坚持管理创新为核心的"生命接力"模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国家医学中心建设输能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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