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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9   文章来源:教学部-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全院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科室积极组织人员申报。为做好我院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线上申报,继教中心将安排专人统一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2516—116(请务必按照此时间提交材料,过期网站关闭无法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强调先进性、前瞻性;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注重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公益性原则。

2025年省级项目申报要求与往年变化较大,申报项目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项目内容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且有助于提升专业知识技能的项目等。

4.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峰会、论坛,不作为项目申报。

5.鼓励申报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

(二)申报标准

1.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所主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理论授课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占80%以上,实践(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授课内容与其学科专业一致;

2.其他要求

(1)学分授予按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不超过10学分。教学时长为实际授课时间,不包括报到、开班仪式、撤离等非教学时间的活动。

(2)多期举办的项目,须填写每期举办的时间与地点。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3)申报项目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

三、提交要求

项目申报由继教中心专人统一组织进行网上申报,请有意向申报人员认真填写《2025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5年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附件3)。并于202516—116期间内将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通过医院OA内部沟通发送至教学部-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赵媛处。同时,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继教中心联系人:赵媛

联系电话:18629094705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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