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我院申报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1日—3月3日(请务必按照通知所述申报时间进行项目申报,过期网站关闭无法申报)。
二、申报内容
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医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研究与推广应用;
(二)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
(三)中医药疫病防治及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经验推广应用;
(四)适宜于临床和基层推广应用的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治疗、康复中医方案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五)国内外中医药科学研究新进展、先进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经验,科技成果转化先进经验推广应用;
(六)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的推广;
(七)推动中药材种植,涉及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种植技术的中药材生产类培训;
(八)提升中药质量,涉及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溯源系统的中药材技术类培训;
(九)中医药文化宣传相关教育宣传和推广;
(十)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管理规范、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等;
(十一)国家级、省级中医药平台项目技术推广。
三、学分授予标准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授予标准为:每6学时授予1学分。
四、项目分类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立项,在2025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立项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5年度内执行。
五、申报要求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充分体现中医药学特点,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必须有临床应用基础,具有安全性、有效性和推广价值。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师资中,外单位或地区的授课教师数不得低于师资总数的三分之一。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申报的项目必须邀请2名以上外省的国家级重点学(专)科的专家授课。
(三)授课教师条件。授课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职称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2.长期从事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3.有独到的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四)备案项目申报条件。备案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且3次以上被列入2020—2024年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3.按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整上报有关材料。
(五)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六)为贯彻落实“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儿科及精神科相关专业继续教育项目。
(七)未完成2024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且未报送延期申请的学科或单位,不得申报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原则上申报2025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立项者,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中暂不予以考虑。
六、申报程序
(一)2025年陕西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只受理网上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
(二)请各科室积极准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设计项目内容,按时发送资料。项目申报由教学部-继续医学教育中心指定专人统一组织进行网上申报。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5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附件2)或《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确认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1、附件2或附件3的电子版,通过医院OA内部沟通发送至教学部-继续医学教育中心李研处,请务必填写清楚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七、联系方式
教学部-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李研 13809194214
附件:1.2025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确认表
3.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确认表
教学部-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