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产生环节 | 危险特性 | 去向 |
1 | 感染性医疗废物 | HW001 : 841-001-01 | 医疗医技科室 | In | 处置方式:委外处置 处置单位:西安卫达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
2 | 损伤性医疗废物 | HW001 : 841-002-01 | 医疗医技科室 | In |
3 | 病理性医疗废物 | HW001 : 841-003-01 | 产妇科以及手术室。 | In |
4 | 化学性医疗废物 | HW001 : 841-004-01 | 实验室产生的废液。 | T,C,I,R | 处置方式:委外处置 处置单位:陕西新天地固体 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
5 | 尾气处理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尾气处理活性炭 | T |
6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HW49 : 772-006-49 | 污水站产生的污泥。 | T,In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前,向生态环境局申请,转移联单存档。
3、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