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系,各位导师、研究生:
我校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管理服务水平,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原《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进一步按《规定》要求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转导师、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新修订的《规定》已于2024年11月11日印发,计划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制定的《细则》已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计划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规定》和《细则》发送给各学科系贺各位导师及研究生,请做好新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转导师、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教学部
2025年2月21日